公告「宜蘭縣115年度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計畫」

公告「宜蘭縣115年度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計畫」

公告日期:中華民國1156月3日

公告字號:府建使字第1150093235A號


公告事項:

一、為加強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,透過住戶積極參與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,發揮公寓大廈規約及其管理組織運作功能,提升居住環境品質,特舉辦本活動。


二、活動報名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31日(以郵戳為憑,掛號郵寄至宜蘭市中山路郵局第92號信箱方式向專輔團隊-鴻鑫研發顧問聯合企業報名,信封並註明「宜蘭縣115年度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資料」)。


三、參選資格:本縣轄內於113年1月1日前領得使用執照,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管理組織,並經轄內各鄉鎮市公所准予成立報備有案之公寓大廈(已獲頒 113 年度長青組或新秀組特優獎者不得參選)。


四、評選分組(依使用執照年度及戶數分組):

(一)長青組A:104年(含)前取得使用執照,且60 戶(含)以上。

(二)長青組B:104年(含)前取得使用執照,且未達60 戶。

(三)新秀組A:105年(含)後取得使用執照,且60 戶(含)以上。

(四)新秀組B:105年(含)後取得使用執照,且未達60 戶。


五、評選獎項及獎勵:

(一)各組別獎項及名額如下

1、特優獎:各組取 1 名,頒發獎金新臺幣 35,000 元、獎座 1 座及獎狀 1 幀。

2、優等獎:各組取 2 名,頒發獎金新臺幣 10,000 元、獎座 1 座及獎狀 1 幀。

3、傑出獎:各組取若干名,頒發獎牌 1 面及獎狀 1 幀。

(二)其他特別獎項:另設有「社區安居獎」、「最佳主題特色獎」、「優良管理委員/管理服務人員獎」及「管理維護公司榮譽獎」,以表彰優異社區及相關從業人員。


六、本計畫及相關表單請至本府建設處網站下載(網址:https://eadept.e-land.gov.tw/Default.aspx)或搜尋宜蘭縣政府建設處網站>進入後點選「資訊公開」>點選「公寓大廈專區」>點選「宜蘭縣115年度優良公寓大廈評選」。


七、本次評選活動本府保留計畫變更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