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「鄰接國道5號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兩旁建築基地不予指定建築線」

一、旨揭公告範圍:宜蘭縣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所管理國道5號土地,自猴洞坑溪以南,迄蘇澳鎮馬賽路、海山西路路口(含縣道191線範圍)。

二、前揭範圍兩旁建築基地不予指定建築線且不得設置汽、機車出入口;屬縣道191線範圍內所設置既有且必須之出入口得維持原有使用,不得擴大使用範圍或加寬;倘經道路管理機關同意,得以原有出入口寬度移動位置,避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。

三、檢附公告範圍圖說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