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日期:107-11-26
  • 聯絡人:陳志明
  • 資料來源:都市計畫科
  • 聯絡資訊:jack0505@mail.e-land.gov.tw

1.房屋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且30年以上?(非都市計畫內就無法申請喔)
2.檢附合法住宅文件(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)
3.公寓大廈及連棟透天厝應檢視是否有屋主1/2以上同意?
4.向文化局申請非歷史建築物證明(此有申請書供參)
5.先辦初步評估,如有需要再辦詳細評估

 

  • 聯絡人:陳志明
  • 資料來源:都市計畫科
  • 聯絡資訊:jack0505@mail.e-land.gov.tw

請委託合法登記開業建築師申請建築許可喔!